当尽快补足观众“演出退票权”
来源:齐鲁晚报   作者:

发布时间:2024-04-25 02:25:07

亲人去世,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本信息依然退不了票;从购票到退票仅隔2分钟就扣50%手续费;1399元的演唱会门票只退了280元;同一演唱会不同城市退票规则不一……当下,伴随着如火如荼的演出热,“演出票退票难”等问题频频引发热议。
众所周知,为抵制黄牛,许多演出皆已是实名制购票且不可转让。而演出票又往往提前几个月开售,到演出当日有事,甚至“不可抗力”出现都在情理之中。在此背景下,合理的“退票制”该是“常规选项”。但实际情况却是,一些演出或根本不存在“退票键”;或流程隐晦,操作如“过关斩将”般艰难;又有许多演出退票规则混乱不一,退票手续费被随意收取,消费者“损失惨重”。据黑猫大数据中心统计,2023年该平台演唱会相关投诉超2.7万条,其中退改票相关投诉超九成。
不得不说,在这种消费关系中已存在权利失衡。纵然演出门票等属于特殊商品,有时效性、稀缺性等特征,也不能剥夺消费者合理退票权。实际上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门票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退换的物品、商品之类;航空、铁路、电影等也均有“演出票”相类似特征,近年来都在逐步落实完善“退换服务”——事实证明,有条件、有限度的合理退票或根据时间的“梯次退票”完全可以同时保护双方权益。
2023年9月,文化和旅游部、公安部联合印发文件,对5000人以上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明确“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,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,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”。但此后,不少演出主办方、票务公司仍缺乏合理落实。
对于这个问题,是不能也不该让一个个观众去费力维权解决的,更需主管部门出台规范统一的梯次退票标准、机制,并对演出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监管,同时,全社会舆论层面应对“合理退票权应存在”这件事形成共识,共同推动补足这项缺失许久的消费者合法权益。